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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综合、专项)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全校辅导员老师:

为进一步发挥评选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拟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工作专项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奖项名称

(一)集体类:

1.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2.学生工作专项先进集体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2)学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3)学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集体

(4)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5)公寓学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

(6)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7)大学生文明修身工作先进集体

(二)个人类: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个人

2.大学生文明修身工作优秀个人

3.学生工作规范化管理优秀个人

4.学生资助工作优秀个人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个人

二、评选要求

1.集体类除专项奖第7项即大学生文明修身先进集体需学院申报之外,其他各项不需申报(11月6日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减轻学院负担,直接按考核分排序产生);个人类奖项均需辅导员个人申报。请各学院和各位辅导员老师参照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结合学院或个人实际,于11月24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7024326@qq.com;加盖学院党总支鲜章或个人签名的纸质文档交厚德楼2011室毛老师处)。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参评。

2.学工部、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及辅导员个人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各类奖项评选数量以评选办法(见附件)为准,宁缺勿滥。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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