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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重庆工商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第一批)的通知

为了表彰先进,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和校风,经研究,决定在近期评选2018届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第一批)。在评选出的2018届第一批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推荐2018届市级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7版)《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评选要求: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并在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保证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2、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院应严格核实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上报其获奖证明材料。并规范填写审批表(样表附后,A4纸打印),于2017年11月24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审批表(一式一份)及证明材料报送厚德楼学生处1011室,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ke@ctbu.edu.cn邮箱。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1、各学院应按照今年毕业的普通本科学生1%的比例推荐上报2018届市级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不足100人的学院按1人推荐,超过100人的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推荐。凡有资格推荐2人以上的学院,必须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

2、各学院应要求学生规范填写审批表,表中所填写的事迹与有关证书复印件必须一致。并于2017年11月24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及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送至厚德楼学生处1011室,审批表和汇总名单电子版发至xueshengke@ctbu.edu.cn邮箱。

三、其他问题说明:

1、网上申请、审批等流程待后期通知。

2、“校级荣誉”不含文明寝室、单项活动获奖。

3、请学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17版)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申报,本次暂不符合条件的,可待条件符合后放入下学期第二批评选。两次评选的优秀毕业生总人数不应超过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

4、本次被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资格。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3    学院2018届(第一批)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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