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报送2018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 国家资助审核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4:43 作者: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地方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8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审核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应征入伍学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一)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二)两份(双面打印,反面需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征兵办公室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在学校财务处预留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 1.退伍证复印件两份; 2.《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三)两份(需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征兵办公室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018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学生处资助办谭老师(厚德楼1013办公室),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62768118。 二、资助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资助范围 补偿代偿及资助对象为2018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不含大一学生),2018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 四、材料报送 符合资助条件的同学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学生处资助办谭老师(厚德楼1013办公室),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62768118。 学生处 2018年9月10日 附件【附件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xls】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8年重庆工商大学校长荣誉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