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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的通知

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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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退伍后考取我校的退役士兵或士官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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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则:只接受本年度学费资助申请,不可申请其他年度学费

二、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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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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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报送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自行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本人签字”一项不得由班主任或他人代填。

所需申请材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两份、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明(民政部门开具)、军人退伍证复印件(两份);

20189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学生处资助办谭老师(厚德楼1013办公室),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62768118。

学生处

                                                   2018年9月10日


  • 附件【附件1.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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