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学生公寓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27日 10:24 作者: 各学院、公寓区物业公司: 根据重庆市教委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精神,为加强端午节期间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各学院、物业公司要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端午节期间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做好端午节期间在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公寓管理规定和作息时间规定,服从学院和学生公寓物业部门的管理,按时归寝,如因故不在寝室住宿应履行请假手续。 2、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水乌龟、电炉、电饭锅等违规电器,不得在公寓内煮饭,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不得私自调换寝室。 3、学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物品,离开前应关好寝室水电和门窗,杜绝出现人走不断电现象。 二、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切实承担起端午节期间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物业应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学生违规电器使用情况的检查,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盗安全。 2、物业应加强对进出人员的检查,对进入学生公寓者均要核实身份,非本楼栋住宿学生不得进入,严禁学生带校外人员留宿,严禁学生私自调换寝室。 3、物业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出现突发状况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 4、物业应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公安机关。 5、物业应保证热水、电力、自来水等基本供应,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各公寓区物业公司联系方式: 1、南苑电话:13608362478。 2、北苑电话:13320266241。 3、北苑新公寓电话:13628351180。 4、兰花湖电话:62893756。 学 生 处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届毕业生档案工作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