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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及开学安排的通知》、《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考试(延期考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原则

此次开学返校,按照“错时、错峰、错区域、错层次”的原则返校。同时,结合有关教学安排和公寓搬迁等情况,实行“一人一策”的原则。

二、返校安排

(一)返校时间安排

1.8月23日-8月24日:涉及从北区4栋迁出的研究生返校。

2.8月25日-8月26日:涉及寝室内部调整的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返校。

3.8月27日-9月1日:涉及公寓搬迁的2019级本科学生返校。

4.8月29日-9月11日:涉及参加延期考试和补考延期的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返校。

5.9月10日-11日:其他本科学生、研究生返校。
    (二)学生返校条件
    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之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应当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学生暂缓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含港澳台)学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三)返校前期准备
    1.辅导员。各班级辅导员应及时召开线上主题班会,将各年级学生分期、分批、分类错峰返校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同学,进一步宣传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安全返校准备工作。学生分期、分批、分类、错峰返校

2.学生。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须提前3天进入“疫情事务管理系统”(学校信息门户或企业微信(工作台)-事务大厅-学生正常返校申请流程),提交返校申请,并网上签订返校健康承诺书。审批通过后,学生即可获得返校健康二维码,学生可凭此当日扫码进校。未获得返校健康二维码的学生一律不准返校。全体学生请严格按照返校时间分批返校,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返校。因疫情、交通等原因无法按要求返校的同学,请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履行好相关报批、请假手续。暂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可在“疫情事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延迟返校。

(四)返校途中防护

1.学生在返校途中要主动与辅导员保持动态联系,以便辅导员掌握返校具体行程。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分散乘坐,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员近距离接触。途中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与公共卫生习惯。

3.在返校途中,如果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与辅导员取得联系,视病情及时就近就医。

(五)返校当天进校的相关规定

1.学生返校当天,南岸校区学生只能从学府大道一号门进入校园;江北校区学生只能从西门进入校园;兰花湖片区学生从正校门进入校园。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同学,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停即走,车辆和亲友不得进入校园。

2.学生返校进入校门时,首先用手机出示返校健康二维码,由安保人员扫码确认身份后,依次进入体温检测区,体温正常者进入校园。如果体温检测异常(≥37.3℃)或有其他可疑症状的,会被安排到附近专门区域,等候5-10分钟,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如果检测正常,可进入校园。第二次体温检测仍然不正常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处理。

3.学生返校进入校门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在校门口长时间滞留。进校后须径直返回宿舍,不串门,不扎堆聚集。

(六)学生返校后的相关管理规定

1.进入室内人员聚集场所应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2.按要求每日做好晨检,并在“疫情事务管理系统”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

3.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集聚。

4.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错时、错峰就餐。倡议学生自带餐具取餐后分散就餐。

5.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在校内居住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应在“疫情事务管理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凭出入证二维码进出校门。外出时,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尽量缩短在外逗留时间。走读学生也应在“疫情事务管理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凭出入证二维码进出校门,并做好路途中个人防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统筹谋划推进,确保学生开学返校工作任务有序、顺利、圆满完成。

(二)及时通知到位

各学院要提前摸排掌握返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并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引导并要求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返校。

(三)严格执行规定

辅导员在审核学生返校申请时,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未经同意,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未经同意提前返校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要务必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老师要压实责任,不能有懈怠思想,一旦出现问题,学校将严肃处理。

(五)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受理学生返校申请。对在返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学工部、研工部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特此通知。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0二0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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