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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9-2020学年我校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保证国家和市政府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2019年7月9日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见2019年9月印制的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手册》186-191页),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对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档。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年度在册在籍学生总数的35%,其中,特别困难学生不超过8%。

3、本学期9月27日12:00以前,向学生处资助办(厚德楼1013)报送以下纸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材料:

(1)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本)(只提交特困生材料;比较困难生和一般困难生的材料学院保存备查)

(2)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2019年9月)

(3) 认定结束后将附件2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到ctbuzzb@ctbu.edu.cn

4、请各学院及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库。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2019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新学期升旗仪式暨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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