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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我校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加强学业互助和帮扶,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学风建设,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立项工作。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见附件《重庆工商大学学习兴趣小组管理实施办法》。

二、立项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兴趣小组填写“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申请书”(附“学习兴趣小组成员名单”和“学习兴趣小组活动方案”),经指导老师和小组组长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后交学院学业促进工作负责老师。

2、学院对申报的学生学习兴趣小组进行初审,并按限额向学校推荐(推荐小组数量为学院学生人数的0.6%<不含2013级大四学生>,四舍五入,专业学院学生人数不含进入通识学院的学生)。各学院须于11月25日上午12:00以前将推荐的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申请材料纸质档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厚德楼10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ueshengke@ctbu.edu.cn。

3、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兴趣小组进行评审,12月上旬在校园网公布立项名单。

4、对于2015-2016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学习兴趣小组,如果参与本次申报,可自动获得本学年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立项资格(不含2013级大四年级学生);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小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辅导员老师务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支持、发动、帮助学生成立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学习兴趣小组,学院推荐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凡是本学期已申报获批了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含精品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学习兴趣小组项目。

3、各兴趣小组提交的申请书等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学习兴趣小组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申请书

 附件3:2016年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申报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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