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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贫困大学生资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财函[2019]14号)的要求,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做好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资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石世明、简福平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资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办公室主任石世明,副主任简福平,成员为谭文全、冉永琴。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4月20日以前,成立贫困大学生资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全部辅导员为组员。

2、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要主动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力求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准确。

3、各学院要及时组织辅导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学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贫困大学生资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财函[2019]14号,见附件)。

4、各学院要在4月25日以前,对本学院贫困大学生资助(重点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结果。自查自纠报告纸质材料交到厚德楼10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twq@ctbu.edu.cn

5、填写附件2、附件3于4月25日15:00前上报学生处资助办(纸质材料交到厚德楼10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twq@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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