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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重庆工商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第一批)的通知

为了表彰先进,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和校风,经研究,决定在近期评选2019届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第一批)。在评选出的2019届第一批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推荐2019届市级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8版)《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评选要求: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并在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保证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2、学院应严格核实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上报其获奖证明材料。请于2018年12月25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审批表、证明材料报送厚德楼1011室,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ke@ctbu.edu.cn邮箱。同时推荐为市级的证明材料附在市级审批表后,校级审批表不附。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1、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各学院应按照今年毕业的普通本科学生1%的比例推荐上报2019届市级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不足100人的学院按1人推荐,超过100人的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推荐。凡有资格推荐2人以上的学院,必须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2、各学院应要求学生规范填写审批表,表中所填事迹应与有关证书复印件一致。并于2018年12月25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审批表、汇总表、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送至厚德楼学生处1011室,审批表和汇总名单的电子版发至xueshengke@ctbu.edu.cn邮箱。

三、其他问题说明:

1、本次评选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即日起开放,请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公示工作。流程是: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新学工系统),在“评奖评优”模块选择申报相应评优项目并提交;辅导员对所带班级学生的申报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批;学院负责评优工作的老师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核实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违纪学生处分影响期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如学院通过并报送违纪学生评优材料,学生处将立即取消该评优指标,并记录在案。学生处完成最终审批后,请各学院利用系统统一打印审批表和获奖证书。

2、“校级荣誉”不含文明寝室、单项活动获奖。

3、请学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18版)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申报,本次暂不符合条件的,可待条件符合后放入下学期第二批评选。两次评选的优秀毕业生总人数不应超过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4、本次被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资格。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3、 学院2019届(第一批)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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