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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6号)要求,请各学院遵循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小型为主的原则,结合传统文化、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在近期集中开展诚实教育、守信教育以及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诚信的内涵,充分认识诚信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和法治理念,建设诚信校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各学院须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阶段性总结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工作经验、活动照片、特色成果、典型案例等)报送到学工部学生教育科(联系人:毛彬;邮箱:27024326@qq.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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