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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在总结2017年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实施及评审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的质量,提高项目实施的效果,从而更好地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实现精准资助育人目标,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5]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必须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自己组织团队申请,团队参与者2-10人,其中,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不超过团队总人数的20%(四舍五入),可以跨年级、跨专业合作;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内容,要与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公益服务以及其他类项目等有关,项目形式可以是课题、竞赛、活动等。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学期。

3、项目要求,要求能够解决问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生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4、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完成相应项目的指导能力和水平,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

5、2017年发展性资助未结题者不得继续申报2018项目。

二、立项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

2018年9月14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

2、项目类别与数量

项目的类别分精品项目和一般项目。全校发展性资助立项数不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

3、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学院对本院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学校再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重点项目与一般性项目。该评审工作坚持择优立项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体现规范性和合理性。

9月14日前,学院对申请项目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筛选,确定资助一般项目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上报。9月30日前,学校资助中心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出精品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4、上报备案

9月17日,报送两个材料:

(1) 《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该表由学院统一填写;

(2)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该表由学生填写。

以上两个材料仅需报送电子版,以“XX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的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894941698@qq.com。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

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由学校发展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宏观指导,各学院发展性资助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的管理,考核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按计划开展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终止,并报学生处备案。在经费使用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使用资助经费。

四、经费管理使用

1、经费来源。发展性资助项目经费来源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

2、资助标准。获得立项的发展性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经费1500-1800元/项,精品项目经费每项控制在2500元/项以内,项目资助经费全部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

3、发放办法。项目立项后,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按项目经费的60%统一上划入项目负责人个人指定的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账户中,项目结题验收后补足剩余的40%。

4、经费使用。资助项目经费由学生所在学院设立的指导小组监督使用,项目结束时学院需提交资助项目经费使用审核意见。

五、项目考核及总结

5、中期考核。2018年12月21—26日开展中期考核,学院要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开展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应进行预警。 各学院在12月30日前上报中期检查汇总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厚德楼1013),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考核。

6、结题验收。2019年5月10日,学院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指导教师要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指导意见。学院根据项目结题报告书,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汇报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多种形式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7、总结评优。2019年5月底,学院要总结本学院学生发展性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撰写本学院学生发展性资助总结报告,汇总各项目文字材料和电子影像资料,确定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项名单(附件4),于2019年6月1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办公室。学校对学院发展性资助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考察评审,按获得项目立项总数的15%-20%确定优秀项目,对获得优秀项目的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奖励,同时编印第二期发展性资助优秀项目成果集。 学生处将对优秀项目进行集中审核,通过专家答辩、主题展示等环节加强成果固化。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生发展性资助是在充分满足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性需要的前提下,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满足学生长远发展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助。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生申请申报。

2、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学院要制定本学院发展性资助实施方法,明确申报立项、项目指导、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管理细则,在指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开展学生发展性资助工作。

3、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62768118)和监督信箱(982651795@qq.com),确保发展性资助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如果调查属实,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学 生 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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