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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暑假大学生带薪实习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重要讲话以及教育部和我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市情民情,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今年暑假带薪实习工作全面启动,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有实习意愿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实习单位对专业有要求的,高年级学生优先。

二、实习时间

2018年7月23日—8月23日。

三、实习补贴

实习结束时,各实习单位按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实习生基本生活补助。

四、具体操作流程

1、学生了解大学生带薪实习活动的意义和流程,征求家长意见。

2、有意参加带薪实习的学生下载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带薪实习申请表》(详见附件1),交由辅导员老师签字之后,在7月6日前交到本学院带薪实习活动联系老师处(详见附件2)。

3、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在“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实习单位对专业有要求的,高年级学生优先”原则之下,综合确定实习建议人员名单,在7月6日中午12点之前将《2018年带薪实习学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3)发送给学生处冉永琴老师(QQ邮箱:894941698@qq.com)。

4、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带薪实习建议人员名单确定最终各单位实习名单,并给学生开具实习介绍信。

5、学生持实习介绍信到单位报到、上岗。

6、市教委将在活动结束后向各高校收集学生实习心得体会并择优汇编成册,请同学们在实习期间或者实习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并在8月25日之前发送至869770887@qq.com;同时,请在学生处相关表格里下载《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假期带薪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请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下学期返校后交各学院学团办。

五、工作要求

1、在报名阶段,各学院要向学生宣讲带薪实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学生。

2、在学生到实习单位上岗之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接收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珍惜机会,接受锻炼,加强自律,注重形象。

3、在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要全程参与,动态管理。注意加强和实习单位及本院实习学生之间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带薪实习活动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困难,尤其重视学生在整个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如出现紧急情况应妥善处理,重大情况应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同时,学院要以多种方式关心慰问到每一名带薪实习学生,学院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尽可能走访到本学院学生相对集中的用人单位,看望、慰问学生。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6月27日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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