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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进行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渝教涵办2018(8号)]精神,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结合我校实际,做如下通知:

1、解决寒假返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困难,学校将根据每个学生离校远近发放路费。(先垫付,学生拿寒假期间返乡来校票据进行报销。注:不含飞机票、软卧火车和高铁票一等高档旅行票据)每个学院学生人数见附件。

2、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学院要建立寒假留校学生日常联系制度,为他们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一是要切实做好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自习室等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为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学习和生活提供条件保障。各学院要处理好保障学生生活和学习需求与避免资源浪费之间的关系,若留校学生数量少,可采取集中居住等方式,不能采取放假后限时离校、全部关闭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一刀切”做法。二是要帮助学生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资源,努力使每一个有勤工助学意愿的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适合的勤工助学岗位。三是要通过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年夜饭等多种形式,开展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学生们度过一个温馨、充实的春节。

3、学院要在寒假期间,力所能及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志愿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

4、各学院要按照《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要求,抓住寒假学生返乡这一契机,引导和组织受助学生回家乡、回母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报销和补助。参与宣传的学生要结合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亲身经历,帮助学弟学妹和他们的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要采取抽查、暗访、设投诉咨询电话等方式,确保送温暖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请各学院于2018年2月25前,将寒假期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温心暖心的典型事例报学生处资助中心,我中心将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推广,并向中央媒体进行推介。 

 

学生处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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