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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学校2017年部分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为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在放假前和休假期间,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要落实关于各班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特别是提高2017级新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防盗能力;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重申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2、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回家或返校途中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假期不得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玩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提醒学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切勿酗酒。

4、提醒学生特别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外出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时不要轻信陌生人,防止被骗。 

5、节假日期间严禁以学院、班级、社团或者同乡会等形式组织集体出游或其他变相集体游乐活动。

6、劝导学生不要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活动。对确需参加的学生,要登记备案,并指导学生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和完善有关手续,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尤其是要求学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同时,严禁学生在本校和其他高校校园内张贴、发放、宣传或在学校论坛等媒介上发贴、发布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内外活动。

二、放假前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对学生公寓等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生财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报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三、休假期间,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辅导员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学生公寓值班。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生安全值班制度。学工系统人员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四、学院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等了解和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尤其要准确把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心理困惑、身体疾病等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让学生过好节假日。如有突发情况发生,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并共同配合、妥善处置。 

五、要求学生假期以后及时返校,无故不得请假,禁止“霸王假”。各班级应在10月8日晚上召开班会,清点学生返校情况,并以学院为单位,于晚上22:00前将返校情况和核查的未返校的原因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学生管理科白老师。10月8日开始每天中午12点前,各学院要报送这部分学生返校的实时数据,直至全部返校。对于未按程序请假而不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将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规定中的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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